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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疆新闻呼和浩特11月12日电 11月11日,内蒙古乌审旗公安局发布通告,征集以康建明为首的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事实及背后保护伞线索。

  通告显示,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经缜密侦查,打掉了以康建明为首的犯罪团伙,现已抓获犯罪嫌疑人康建明、席晓明、康建军、胡佃有、徐国军等人。经查,该犯罪团伙自2010年以来在呼和浩特、乌兰察布等地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当地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求,彻底查清康建明、席晓明、康建军等人的全部违法犯罪事实,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该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

关于公开征集康建明、席晓明、康建军等人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经缜密侦查,打掉了以康建明为首的犯罪团伙,现已抓获犯罪嫌疑人康建明、席晓明、康建军、胡佃有、徐国军等人。经查,该犯罪团伙自2010年以来在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等地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当地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求,彻底查清康建明、席晓明、康建军等人的全部违法犯罪事实,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该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特通告如下:

  一、请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受害人和知情人消除顾虑,积极主动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该团伙的违法犯罪事实及背后保护伞。公安机关对举报人身份、举报内容等严格保密,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凡提供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协助侦破案件的举报人,视情奖励人民币1000-20000元。

  二、对案件当事人或者举报人威胁恐吓、打击报复、妨碍作证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包庇、纵容、窝藏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通风报信,隐藏、毁灭、伪造犯罪证据,干扰案件侦查的,将予以严惩。

  三、正告参与该犯罪团伙的涉案人员及背后的“保护伞”认清形势,尽早主动到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四、受理线索方式

  1.举报电话:乔警官:13284859298

  王警官:19586910949

  2.邮寄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扫黑除恶办公室,邮编:017300

  3.举报日期:即日起至2024年12月1日

  特此通告

  乌审旗公安局扫黑办

  2024年11月11日

涉案主要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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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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