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疆新闻网、北疆新闻客户端消息(记者 李艳红)4月9日,记者在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条例将于5月1日开始施行。
自治区总工会副主席包铁强介绍,《条例》共6章40条,分为总则、监督组织和职责、监督内容和实施、监督支持和保障、法律责任、附则6部分,对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实施主体、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监督组织设立、实施程序、监督保障、政府职责、协作机制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条例》的主要内容和亮点体现在四个方面:强化政府的协作支持力度,凸显了工会的监督主体,划定了工会的监督内容,实现了监督的有机衔接,
据介绍,该条例出台有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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