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昆区的窃贼董某在夜晚偷盗时睡着,次日中午,被回家的房主抓个正着。
5月13日,记者从包头市昆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董某被判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1月5日,董某在包头昆区北沙梁一停放的车内盗窃手包一个,包内装有现金6100元、证件等财物;2月18日22时许,董某在北沙梁一个小卖部买烟,他发现一个小二楼没有亮灯,便从大门跳进院子里进行观察,董某担心家中有人,又从院内矮墙跳出院外,敲了敲大门,确定家中无人后再次返回院内,用木棍将一楼窗户上的护栏别弯,通过未锁紧的窗户进入室内盗窃。
董某翻遍了一楼和二楼的抽屉、柜子、茶几均未发现任何值钱的东西,因为手机电量不足,他找到一个插线板给自己的手机充电,并躺在二楼卧室的床上看小说,不知不觉睡着了,第二天中午,回到家的房主发现熟睡的董某后报警,董某被抓获。
经过庭审,被告人董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并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包头昆区法院一审判决董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解裕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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