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检察机关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执法公信力,近日,包头市昆区人民检察院对一件拟不予救助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了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原承办人、包头市人民检察院代表参与此次听证会。
据了解,申请人岳某英与刑事案件被害人岳某祥系兄妹关系。2020年1月21日凌晨,岳某祥在110国道被不明机动车撞后死亡,因案件无侦破条件,至今未找到肇事者。死者岳某祥的父母、妻子早已因病去世,唯一的女儿也已成年并已独立生活。岳某祥生前是低保户,离世后尸体一直存放在包头市殡仪馆未火化。案发后,申请人无经济条件为岳某祥处理后事,向昆区人民检察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按照当事人意愿,听证会未在中国检察听证网对外公开直播,但此次听证会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申请人充分表达了申请理由和请求后,承办检察官就案件办理经过、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阐述和说明,岳某祥遭受交通事故死亡,没有产生后续治疗费用,且没有需要依靠其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被抚养人和被赡养人,不符合《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关于救助范围的规定,拟决定不予救助。
本着对死者家属负责的态度,昆区人民检察院与原办案单位沟通,判断该案符合《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救助情形。下一步将积极引导申请人向河西交管大队提出救助申请。三名听证员一致同意昆区人民检察院作出的拟处理意见,建议河西交管大队垫付丧葬费用。
听证会结束后,昆区人民检察院根据听证会的意见,对申请人进行心理疏导,积极帮助岳某英提供材料,尽快启动其他救助程序,化解信访矛盾。(记者 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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