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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询违章发现,一个月里陆续有5天时间被抓拍,且均是相同违法情况。于是,驾驶员王某找到了交管部门,要求对自己的违章处罚申请复议。当交管部门为王某进行材料复核后,结果让王某低下了头。

  近日,驾驶员王某来到包头市交管支队综合业务大厅,表示对自己7月14日、15日、16日、19日、22日的五条电子违法抓拍有异议。“王某当时很肯定地说他每次开车都系安全带的,还说自己从违法照片中也可以看到胸前有安全带,坚持称我们的设备拍错了。”办案民警说。

  随后,民警同意帮助王某对其违法证据进行复核,由九原区交管大队法制部门、违法筛选部门以及秩序管理部门三方进行研讨。就在复核的过程中,民警们发现,王某自认为只要将安全带挂在身上便可,于是为了贪图方便,直接将安全带拉至右肩上方再从头部套入,所以从照片上来看,确实像系了安全带,但却不符合安全带使用规范。

  经过研判,民警们得出复议结论:电子探头没有拍错,对王某的违法判定是公正的。最终驳回了王某的行政复议请求。

  因王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交管部门依法对其作出五次违法行为合计罚款250元的处罚。(记者 李硕 实习生 乔榕)

编辑:刘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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