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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各种音视频的传播速度也在加快。有些人出于好奇或为了博取他人眼球,随意转发传播一些内容暴力、血腥的暴恐视频。殊不知,这种不经意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国家法律。

  近日,后旗公安局获得一条线索:辖区一居民在微信群里传播有害暴恐视频,视频内容暴力、血腥,看后令人毛骨悚然。该局随即组织网安大队民警摸排。经缜密侦查,办案民警锁定贾某涉嫌传播暴恐视频。根据贾某的活动轨迹,民警在临河一家二手车交易市场内将其抓获,并从其手机里找到了非法传播暴恐视频的证据。

  贾某交代,他去年年底在微信里看到这段视频后觉得内容很刺激,便将这段视频保存并分享到不同的微信群里,以博人眼球。

  在办案民警的说服教育下,贾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网安大队根据《反恐怖主义法》第80条的规定,对贾某作出行政拘留10天、罚款3000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宣扬、存储、传播涉暴力恐怖、民族分裂、极端主义以及破坏民族团结、国家统一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等的,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小贴士<<<

  《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参与下列活动之一,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二)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的;(三)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服饰、标志的;(四)为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实施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活动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文/郭锐

  通讯员任魁吕淼

编辑:刘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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