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今日头条
北疆观察
数字报刊
北疆新闻 > 盟市 > 巴彦淖尔 > 正文

  近日,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申请执行人徐某拿到11万余元赔偿款。

  2018年10月13日10时许,在乌拉山镇某商场附近,被执行人刘某与申请执行人徐某因琐事发生争吵,后刘某将徐某打伤。徐某出院后,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徐某为此向前旗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今年5月8日,前旗人民法院判处刘某赔偿徐某107476.38元,并承担诉讼费用3720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未按期履行赔偿义务。无奈之下,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及时冻结了刘某的银行账户,并多次与刘某及其家人沟通。经说服教育,刘某将全部案款汇入法院执行专户,执行法官随即交付给徐某。至此,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顺利执结。(记者 李博 通讯员 柳海梅)

编辑:刘嫱
0

北疆新闻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疆新闻”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疆新闻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疆新闻”,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疆新闻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bjwmaster@163.com。

甘德尔山上的岩壁“精灵”

版权声明:北疆新闻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48148811蒙ICP备16001043号-1

Copyright © 2016- 北疆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200009-1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