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疆新闻网、北疆新闻APP、北疆云消息(杨永龙、梁虹) 近日,磴口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经过法官组织对涉案土地进行实地测量,双方当事人对争议达成一致意见,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
原告孟某将自有土地承包给被告仲某耕种,双方未签订书面承包合同,庭审中原告提供了涉案土地的图片,被告对土地位置、每亩承包费300元均无异议,但是对承包土地的实际耕种亩数存有异议。在双方均不能举证的情况下,法官征询当事人意见后,组织双方当事人对涉案土地进行实地测量,同时邀请了见证人刘某、仲某某全程参与。经过实地测量,双方均同意按照370.25亩计算土地承包费,该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妥善解决。
本案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是承包土地的实际亩数,造成这一矛盾的根源是当事人未签订书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对耕种土地的实际亩数没有形成书面证据。部分群众法律意识薄弱,一些民事行为以口头约定为主,一旦双方发生矛盾纠纷,权利人往往不能提供有力的证据。就本案而言,双方对涉案土地亩数存有争议,可以通过实地测量的方式固定证据,使双方当事人权益得以保障。但是,在审判实践中,还有一部分案件如果没有书面协议,发生纠纷后很难寻找救济措施来补救证据不足的问题。因此,人民群众在进行民事行为时,应通过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形成合法有效且固定的书面证据,避免因约定不明产生纠纷,造成权利人利益受损、无法补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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