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作为全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县之一,经过不懈探索实践,圆满完成改革试点任务,取得积极成效,其成功经验入选全国2024年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典型示范案例。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部分,对于促进乡村振兴、保障农民权益意义重大。2024年7月,五原县成功签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第2宗地块。该宗入市地块位于五原县天吉泰镇兴丰村,土地用途为一类工业用地,面积为7036.24平方米,成交价59.1045万元,用于建设氨水配置项目。该项目带动产业投资规模3000万元,年生产总值8000~9000万元,年上缴税收600~700万元左右,提供就业岗位20人,累计增加工资性收入100万元,增加农村脱贫人口工资性收入50~60万元。在改革前,农村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存在大量闲置土地。通过此次改革,有效盘活了农村土地资源,提高了土地综合利用效率。同时,拓宽了用地保障渠道,为农产品加工业、乡村旅游业等与农业紧密相关的产业提供了更多用地选择,有力地促进了乡村经济发展。
在推进改革过程中,五原县采取了一系列有力举措,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印发《五原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并制定3个工作暂行办法,为入市工作提供政策支撑。积极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全县63个重点行政村已完成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并逐步融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通过全面摸排,储备入市资源9086.21亩,明确了地块相关信息。还鼓励入市主体通过“自主入市、委托入市、合作入市”三种多元化方式进行入市。在保障村民权益方面,坚持民主决策,确保土地入市公开透明、收益分配合理,同时依托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交易平台,对入市土地进行规范化管理。
截至目前,五原县在入市试点期间已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2宗,面积达31.03亩,成交金额175.1617万元,缴纳增值收益调节金35.0324万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留存140.1293万元。此外,还有1宗面积35.03亩的地块正在发布挂牌出租公告。交易过程中,已入市的2宗地采用协议出让,正在办理的1宗采用挂牌租赁。入市价格依据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经村民表决确定,同时明确了入市主体和产权归属,完善了交易流程和收益分配机制。
五原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不仅释放了土地红利,也为全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提供了宝贵的“五原经验”。(马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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