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公安局为进一步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和扎实有效推进“百日行动”,从源头上铲除涉爆安全隐患问题,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近日,宁城县公安局在“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和“百日行动”关键期,辖区派出所在日常巡逻检查过程中,发现一批灭火弹过期。之后,宁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对该灭火弹进行了认真仔细检查,确认是一批过期的灭火弹,数量700余枚,由于灭火弹过期存在安全隐患,治安大队将存有危险隐患的灭火弹进行封存处理。
按照,“不丢失、不流失、不炸响”的工作要求,宁城县公安局对全县所有涉爆企业和相关单位进行安全检查,要求各单位切实加强危爆物品的掌控力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用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吴沿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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