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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疆新闻网消息  5月29日上午,呼和浩特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暨《关于建立呼和浩特市保护特殊群体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会签仪式在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举行。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各区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多家新闻媒体参加发布会。

    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忠明介绍,自2017年以来,全市共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10件348人,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04人,不批准逮捕100人。不捕率为32.9%;起诉未成年被告人322人,不起诉38人,不起诉率10.6%。刑事和解7件13人。对未成年人全面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94.2%。为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举办法治教育宣传讲座514场,覆盖学校163所,受教育学生120万余人。并与中小学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全市两级院10位检察长担任10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讲授法治宣传课,教育学生增强遵纪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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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呼市检察院还与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呼和浩特市体育局、呼和浩特市妇女联合会、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共青团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呼和浩特市司法局等会签了《关于建立呼和浩特市保护特殊群体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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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这份《关于建立呼和浩特市保护特殊群体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是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牵头,与10家未成年人成长和保护具有密切关系的单位共同做出的一项司法保护举措。具体包括,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训练、看护、医疗、救助、监护等特殊职责或者其他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在与未成年人接触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侵害、以及面临其它危险等需要报告的情形时,应当主动依法报告。

编辑:刘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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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俯瞰大漠黑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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