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记者从内蒙古科技馆了解到,该馆工作人员王东升捡到一只国家重点保护鸟类——隼。
当日早晨,王东升骑自行车路过呼和浩特市东河广场,在马路边草丛中发现一个不常见的小动物,他本以为是小鸡。蹲下来观察了一会儿,发现这只“小鸡”奄奄一息,担心会被狗吃掉。他便戴了手套,把这只“小鸡”捧到手心,带到了单位。来单位后,将它放入了纸箱,简单地喂水喂食。之后,经内蒙古科技馆科技辅导员辨认,这只“小鸡”疑似国家重点保护鸟类——隼。随即,内蒙古科技馆工作人员联系到呼和浩特新城区森林公安。经森林公安民警现场辨认,这只“小鸡”不是鸡,而是活体幼隼,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为保证其安全,森林公安民警将其送往大青山动物园救助管理站,进行进一步救助。
据了解,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为食肉类猛禽,多栖息于开阔的低山丘陵或山脚平原地带。据悉,近年来呼和浩特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各种野生动物数量逐年增加,对野生动物的救助数量也开始逐渐增加。(记者 段丽萍)
北疆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疆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疆新闻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疆新闻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疆新闻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bjwmaster@163.com。
版权声明:北疆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48148811蒙ICP备16001043号-1
Copyright © 2016- 北疆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200009-1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