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呼和浩特市政府牵头召开生态环境治理现场会,对市检察院立案的呼和浩特市热电厂大气污染公益诉讼案件的整改修复进度,及周边生态环境系统治理工作听取相关单位意见。
呼和浩特市副市长云新明主持会议,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忠明、土左旗旗委书记成红亮、呼和浩特市发改委、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呼和浩特市林草局等部门有关同志参加,呼和浩特市热电厂厂长潘海鸿对该厂储灰厂的环境治理方案做了说明。参会人员实地查看了呼和浩特热电厂储灰厂周边环境治理现状,听取了环境治理方案及各部门意见建议。
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忠明提出,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也需要以共同体的理念去推进共建、共治、共享。检察公益诉讼作为以法治方式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既要监督落实“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修复”这一环保原则,也要争取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督促同类企业落实环保要求,提升企业“绿色”产值。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将首府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内容,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生态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为“美丽青城、草原都市”建设提供高质量的检察保障。希望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共同在依法履职过程中,不断扩大双赢、多赢、共赢的生态保护“同心圆”。
云新明副市长总结时强调,做实生态环境保护与系统修复是首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力以赴做好能耗双控、规划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举措,呼和浩特热电厂储灰厂的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成效,不仅是企业压实环境治理主体责任的体现,更是黄河流域系统治理、系统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检察机关通过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督促企业积极整改,在服务大局中体现了检察担当,希望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主动融入首府新发展格局,为首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法律保障。政府各职能部门、有关企业要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要积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推动企业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同步提升,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相关企业要进一步增强“环保使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断推进企业发展与生态治理同频共振。要凝聚各方合力,强化系统思维,在“十四五”开局之年,将储灰厂的生态修复工程打造为首府生态环境治理的“新样板”,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白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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