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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24日从市教育局获悉,《呼和浩特市教育局2021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公告》已发布,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将在12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后续通知。

  据悉,参加体检人员为已通过呼和浩特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是否通过现场确认。

  体检可前往三家医院进行,分别是:呼和浩特市蒙医中医医院,时间:2021年11月24日至12月3日(周六日除外),地点:赛罕区包头东街9号,联系方式:0471-3671125;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体检中心(门诊楼)4楼B区,时间:2021年11月24日至12月3日(周日除外),地点:玉泉区南二环路150号,联系方式:0471-5281664、0471-5281013;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医院,时间:2021年11月24日至12月3日(周六日除外),地点:新城区哲里木路77号,联系方式:0471-6903025、0471-6900041。

  据悉,为避免聚集,申请人须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方可进行体检。体检人员须携带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与报名上传的电子照片同底,照片底部须标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并在体检机构入口处出示“青城医疗”绿色健康码、预约短信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后入场。

  体检人员疫情防控须知:一是已经实行封闭管理或隔离的申请人不得参加体检;体温检测超过37.3℃或“健康码”为“黄码和红码”的申请人不得参加体检。二是体检人员须自备至少2个口罩,除进入体检医院核验身份、体检相关项目时按要求摘掉口罩外,进出医院及体检其他项目期间要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三是不佩戴口罩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不允许进入体检医院。四是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及个人防护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认定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记者 苗青)

编辑:周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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