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呼和浩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精神,营造爱国拥军、尊重优抚对象浓厚的社会氛围,呼和浩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推出第二批优待目录清单49条。
据了解,优待目录清单是发挥行政、事业、社会力量“三驾马车”的合力作用,全力做好拥军、惠军服务的载体。此次优待政策针对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残疾军人、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优抚对象,提供医疗保健、餐饮服务、住宿服务、购物服务、汽车服务、旅游出行、家居装饰、教育培训、法律援助等方面的优待服务。
呼和浩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积极倡议广大爱心企业、社会各界加入拥军优属惠军活动,不断彰显企业责任,进一步提升广大退役军人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记者 于欣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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