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复制推广前四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引导跨境电子商务全面发展,国务院决定增设第五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合试验区)。满洲里作为全国最大陆路口岸,区位交通优势明显、边境贸易特色显著,具有对俄蒙发展跨境贸易得天独厚优势。近几年,跨境电商已成为满洲里重点发展产业,发展增速明显,2019年,全市电子商务企业130余家,先后获评自治区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两家,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22.96亿元,同比增长76%,满洲里市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上线运营,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快件分拣中心、海关监管仓库等基础设施建设完毕,已实现满洲里市跨境电商交易纳入属地海关统计,满洲里对俄国际邮路已实现固定频次发车,常态化运营,跨境电商发展支撑体系日趋完善。
满洲里市抢抓机遇、积极争取,市商务局编制了《中国(满洲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申报方案》,2020年3月,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民政府上报了《关于申报中国(满洲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请示》(满政发[2020]17号),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商务厅的大力支持。2020年5月6日,国务院对外公布在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满洲里成为本次自治区唯一批复设立城市,至此,满洲里市成为是自治区继呼和浩特、赤峰之后第三个获批城市。
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是国家设立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性质的先行先试的城市区域,旨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支付、物流、通关、退税、结汇等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先行先试,实行对综合试验区内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货物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等支持政策。满洲里综合试验区获批后,将用足用好综合实区优惠政策,复制推广前四批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开展品牌建设,引导跨境电子商务全面发展,全力以赴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带动地方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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