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通辽市住建、自然资源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通辽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推出十七条“硬举措”全面利好房地产业,其中直接惠及市民个人的包括购买新建非住宅商品房给予购房补贴、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和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三大措施。十七条“硬举措”涉及用地供应、车位配比、商转住、完善配套、信贷支持、资金监管等方面,目前这些措施正积极有序推进。
购买新建非住宅商品房给予购房补贴。2022年5月31日至2025年5月30日,凡是购买新建非住宅商品房的个人或企业,均给予所购房屋100%的契税补贴,购房时间以在房地产信息系统首次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间为准,非住宅商品房包括营业性商业用房、商业公寓、写字楼、办公楼、车库、车位等。契税补贴实行先征后补,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后由契税收取地区相关单位办理相关补贴事宜。
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市本级、科尔沁区单职工最高可贷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双职工最高可贷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70万元;其他旗县市单职工最高可贷额度由30万元调整为40万元,双职工最高可贷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阶段性提高缴存职工租房提取额度,市本级、科尔沁区最高提取额度由原来每年1.5万元提高至1.8万元,其他旗县市最高提取额度由原来每年1.0万元提高至1.2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贷款职工(包括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或收入明显下降),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不能正常偿还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通辽市将指导金融机构积极落实好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最新要求,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发放力度,鼓励商业银行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为居民家庭提供较优惠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记者 王晓飞 通讯员 刘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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