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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男子列车上醉酒闹事,还打骂前来劝阻的乘警。最终,该男子因阻碍乘警执行职务,被呼和浩特铁路警方依法行政拘留7日。

  11月11日19时49分,旅客闫某由通辽开鲁乘坐T302次列车前往包头,上车后闫某开始喝酒打发时间。当列车停靠在大板站时,已经喝了半斤白酒有些意识不清的闫某下车前往站台,并在站台上的安全线内肆意走动,危及个人安全,幸好被乘警及时发现并带回车厢。酒劲未散的闫某回到车厢后大喊大叫影响旅客休息,严重扰乱了列车的正常秩序。旅客求助列车工作人员与乘警后,乘警对其进行多次制止,闫某不仅不听劝阻,还辱骂、推搡依法执行职务的乘警。为确保列车秩序及其他旅客的乘车安全,乘警对闫某采取约束措施并带至餐车醒酒。在前往餐车途中,情绪激动的闫某挣脱束缚,挥手打到乘警面部。随后,乘警与列车工作人员一同将其控制到餐车。

  11月12日9时35分,T302次列车到达集宁南站后乘警将闫某移交到集宁南车站派出所。已经清醒的闫某称不记得自己在车上的所作所为,当看到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像后,闫某再无力狡辩。

  经询问,闫某对自己在列车上醉酒闹事,阻碍乘警执行职务的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之规定,公安机关对闫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首席记者 刘晓君)

编辑:刘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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