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疆新闻网、北疆新闻APP、北疆云消息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同意免征满洲里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房产税。
具体批复如下:
一、同意免征满洲里市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21户企业2022年1月至12月房产税合计6116310.06元。具体免税企业名称、免税金额及免税期限见附件。
二、在具体执行中,如免征房产税金额与附件所列免征金额有差异,以主管税务机关核实金额为准。
三、按照本批复免征的房产税,在批复下达前已经征收入库的,可抵减以后纳税期应纳房产税或办理退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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