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记者从自治区司法厅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确保认真学习、准确理解、全面执行社区矫正法,让内蒙古广大农村牧区群众深入了解中国特色社区矫正制度,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特别是满足边远牧区少数民族干部群众普法执法现实需要,内蒙古司法厅在总结边疆少数民族聚居区一线社矫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下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蒙古文版)》,为全区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全面学习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提供参考。
据了解,目前,内蒙古全区总人口2529万人,其中蒙古族人口443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7%。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等少数民族也通用蒙古语。《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蒙古文版)》的发行,将有利于提高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知晓率,对于全面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维护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填补了社区矫正法蒙古文翻译的空白。(内蒙古日报记者 王静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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