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打好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总体战、持久战,持续发挥教育警示作用,现将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新近查处的五起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原党组成员、巡视员李鹤违规买卖土地、侵害企业合法利益问题。2007年至2009年期间,李鹤利用担任呼和浩特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利用掌握的政府内部信息,伙同他人,违规将某企业已竞拍获得的部分建设用地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违规重复出售给特定关系人,导致中标企业正常建设进度受阻,后该企业为了确保施工进度被迫支付了巨额补偿,李鹤从中牟利数百万元。其行为扰乱了中标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和施工进度,严重侵害了企业的合法利益和当地政府的公信力。其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7月,李鹤受到开除党籍、调整(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乌海市乌达区委原副书记、政法委原书记王钧献违规插手工程建设领域、收受他人财物等问题。2004年至2020年期间,王钧献利用担任乌达区财政局局长、区长助理、副区长、区委常委、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煤炭经营资格证办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多名企业主巨额财物,严重破坏了当地工程建设领域的公平竞争秩序,阻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其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6月,王钧献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兴安盟科右前旗工业园区管委会原党工委书记、主任石光熙违反规定、擅自收取企业罚款等问题。2018年2月至2019年1月,石光熙利用担任科右前旗工业园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主任的职务便利,以3家入园公司未按期建设投产,违反入园协议为由,擅自收取3家公司违约罚款供个人出借和消费使用,同时,其还存在向园区内多家企业法人索贿行为,严重破坏了园区内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企业间的公平公正竞争秩序。其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5月,石光熙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乌海市海南区公乌素镇原二级主任科员张殿诚违规向企业“摊派”,索要服务对象车辆问题。2006年至2010年期间,张殿诚利用担任乌海市海南区煤管局党支部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违反相关规定,多次向辖区内被管理服务的煤矿企业摊派“赞助费”,用于建设经营单位员工食堂,并以单位用车紧张为由,要求辖区内煤炭企业为海南区煤管局购置越野车辆,损害了当地煤炭企业的合法利益,破坏了当地煤炭管理部门与煤炭企业之间的“亲”“清”政商关系。其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4月27日,张殿诚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工业园区管委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固废厂管理人员张伟行政乱作为,违规向企业收费问题。2017年至2019年期间,张伟利用担任乌拉特后旗工业园区管委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固废厂管理人员的工作便利,违反园区排污规定,私自收取、截留园区企业环境卫生拉运保证金,并私自以公司名义与某企业达成协议,对该企业倾倒的工业废料不检测、不化验、不备案,收取企业财物,破坏了园区企业正常的排污检测等生产经营活动,给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危害,2021年4月,张伟受到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上述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涉案人员有的以权谋私、与企业争利,有的不正确履职、流失国有资产,有的违规插手项目、收受巨额财物,有的违规罚款、摊派、收费,向企业要钱要物。这些都损害了当地营商环境,败坏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清廉形象。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切实以案为鉴,尤其是针对国务院督查组暗访我区指出问题,举一反三,深刻认识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纪法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升服务本领,既要做到“亲”商主动为,担当尽责,又要做到“清”商不夹私,坦荡干净。
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对损害营商环境的人和事“零容忍”。要精细梳理、精准分类本地区部门单位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时间表、路线图,以解决问题为牵引把优化营商环境推深做实。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标准,聚焦短板弱项,有针对性地推出改革举措和服务举措,一体推进软环境和硬环境建设。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好思想之舵、锤炼能力之本、扛起使命之责,以忠诚无私、干净无我、担当无畏的实际行动,立足职能职责,加大监督执纪执法问责力度,通过常态化监督检查,推动职能部门工作作风持续好转、服务企业能力不断增强,对损害营商环境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为推动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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