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27日电(记者齐琪)最高人民法院27日发布第三批老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涉及赡养、继承、居住权益保障、养老产业、消费欺诈等领域。典型案例为广大老年人共享发展成果、安享晚年生活提供行为指引、规则参考与风险提示。
据介绍,随着我国社会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失能老人生活照顾、财产管理等成为困扰许多家庭的难题。在赵甲、赵乙、赵丙申请指定监护人纠纷一案中,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监护人的同时要求其定期公示财产管理及监护情况,由近亲属共同监督,让失能老人得到最有利监护。
近年来,商业保险机构针对老年人医疗、健康等需求推出多种保险产品,为老年人健康养老提供了更多选择的同时,也容易产生纠纷隐患。在此次发布的李某诉某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中,老年人李某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老年防癌险,后因确诊癌症向保险公司索赔,该保险公司以老人曾患慢性支气管炎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该案判决明确,保险公司承保时未询问相关情况,老年人对此不负有告知义务,不属于投保人故意隐瞒,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付责任。
此外,典型案例弘扬孝亲敬老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此次发布的吕某诉戴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中,房屋为吕某父亲生前所在单位的保障性住房,吕某父母购买后长期居住在该房屋内,为处分便利登记在吕某名下。吕某欲置换房屋以提高居住品质,但其母戴某已至耄耋之年,有在此颐养天年直至终老的意愿。判决明确家庭成员在老年人居所选择上不能仅考虑自己便利以及自己对居住品质的理解,应尊重老年人的选择,不应滥用民事权利排除老年人居住权益,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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