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宁9月1日电(记者柳泽兴)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和青海省生态环境厅1日共同发布10起破坏青藏高原生态环境典型案例。
童某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2008年至2017年,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南县人童某在未办理相关土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非法开垦两处天然牧草地,合计72.1亩用于种植农作物,致使涉案草场遭受损毁,地表土壤裸露,防风固沙功能丧失。2020年4月,贵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同年6月贵南县人民法院以童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经调解由童某在三年内自行恢复草场植被,现已履行完毕并通过验收。
索某、丹某等八人非法猎捕、运输、买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2021年至2022年,索某、丹某等八人多次在青海省可可西里自然保护区内非法猎捕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野牦牛幼崽共计20头,并实施运输、出售和收购等行为,涉案价值达1000万元。2023年2月,青海省三江源地区人民检察院对八名被告人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23年5月,法院对八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十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45万元,索某等八人共同赔偿生态资源损失费79万余元、鉴定评估费8.8万元,并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其他八起典型案例分别为:青海某建筑公司妨碍河道行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马某么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张某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宁夏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马某某故意毁坏树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果洛藏族自治州玛沁县黄河源园区格曲河流域国家级水产种质核心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检察院助推湟水河流域治理行政公益诉讼案;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西部矿区人民检察院光污染治理行政公益诉讼案。
北疆新闻: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新闻网站(客户端),内蒙古出版集团新华报业中心旗下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一类资质网站(客户端)。
北疆新闻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疆新闻”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疆新闻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疆新闻”,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疆新闻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bjwmaster@163.com。
版权声明:北疆新闻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48148811蒙ICP备16001043号-1
Copyright © 2016- 北疆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200009-1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