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据福建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福建省委批准,福建省纪委监委对厦门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陈永裕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永裕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为官不廉,违规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搞权色交易;亲清不分,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组织人事、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永裕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福建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福建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永裕开除党籍处分;由福建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陈永裕简历
陈永裕,男,汉族,1961年9月出生,福建泉州人,大学学历,198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
1995年5月至1997年8月,任泉州市鲤城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1997年8月至1998年2月,任泉州市鲤城区委副书记;
1998年2月至2001年1月,任福建省委组织部地市干部处处长;
2001年1月至2005年3月,任福建省委组织部干部二处处长;
2005年3月至2006年1月,任厦门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部务会成员;
2006年1月至2011年6月,任厦门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部务会成员,市委国资监管工委书记;
2011年6月至2011年8月,任厦门市翔安区委书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部务会成员,市委国资监管工委书记;
2011年8月至2016年1月,任厦门市翔安区委书记;
2016年1月至2016年6月,任厦门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翔安区委书记;
2016年6月至2020年2月,任厦门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
2020年2月至2022年1月,任厦门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2022年1月,被免职。
(福建省纪委监委)
北疆新闻: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新闻网站(客户端),内蒙古出版集团新华报业中心旗下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一类资质网站(客户端)。
北疆新闻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疆新闻”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疆新闻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疆新闻”,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疆新闻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bjwmaster@163.com。
版权声明:北疆新闻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48148811蒙ICP备16001043号-1
Copyright © 2016- 北疆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200009-1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