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征集人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的公告。公告称,人民法院案例库将收录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认为对类案具有参考示范价值的权威案例。案例库建成后,将覆盖各类罪名、案由,在同一罪名、同一案由下的不同法律适用问题也将有相应案例。
公告显示,案例库建成后将对社会开放,方便人民群众通过案例更加有效地了解、学习法律,明悉行为规范,增强诉讼预期,促进诉源治理,做实“抓前端、治未病”要求;同时,也将为广大法律、司法界人士提供更加鲜活、精准、权威的办案参考和研究素材。
同时,为拓宽参考案例来源,尽快丰富案例库资源,助推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决定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开展参考案例征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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