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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山为媒,同心致远。2024年6月5日,在第53个“世界环境日”之时,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与乌兰察布市凉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世界环境日”宣传暨毗连蛮汉山地区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跨区划巡山及座谈会活动。

爱山护山,更要看山见山

一山跨两地,生态共守护。山是一种极为重要的存在,在整个生态系统里,山有着特别的价值。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叮嘱保护生态环境,让青山常在。巍巍蛮汉山自东北向西南绵延,跨越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和乌兰察布市凉城县,花木繁茂,河涧如织,有天然林8万亩,并有丰富的野生药资源和动物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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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部署要求,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对标《内蒙古检察机关“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实施意见》,赛罕区人民检察院和乌兰察布市凉城县人民检察院双向约见于蛮汉山二龙什台,对毗连蛮汉山地区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情况开展排查,重点巡查了毗连蛮汉山地区内有无从事非法狩猎、烧荒、非法采矿、非法占地等损害蛮汉山生态环境与资源的行为,并就相关情况现场交流讨论。

“山上有林,林间有草。大山滋养了众多生物,这背后蕴含着更深层次的关系,是紧密联系的自然系统,是相互依存的有机生态。”巡查的检察人员纷纷感叹。

山脚问海,各取他山之石

见的是青山大川,问的是岱海治理,谈的是环境民生,谋的是国之大者。座谈会开在山脚下,也开在了公益诉讼检察履职的第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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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脚的太平寨村委会,赛罕区人民检察院和凉城县人民检察院围绕护航毗连蛮汉山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加强区域交流合作、深入挖掘案件线索等召开座谈。细化梳理问题,商讨研究对策,并就两院近年来办理的典型案例及重点工作交流学习、互鉴经验、优势互补,互引他山之石,共促质效提升,将检察公益诉讼办案作为推动毗连蛮汉山地区生态保护工作的有力抓手,推进两地毗连蛮汉山地区的联防、联控、联治,促进毗连蛮汉山地区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的有序开展。

赛罕区人民检察院还重点向凉城县人民检察院借鉴学习了岱海水生态综合治理工作经验和岱海生态检察室的专业化办案经验。“经常去岱海周边看一看,让生态检察监督成为常态。”是岱海生态检察室检察人员的口头禅。

“凉城县检察院在生态检察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立足公益诉讼职能服务岱海水生态治理方面成效明显,我特别给予点赞。”赛罕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乔万岭对凉城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度评价。

结对协作,共护美丽生态

赛罕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乔万岭与凉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芳会签了《关于深化毗连蛮汉山地区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跨区划管辖协作意见》,《协作意见》明确,双方将从线索共享、线索移送、管辖争议、协助办理等方面加强协作,共同破解新时代新征程法律监督工作新题难题,构建跨区域协同履职新格局,以高质效公益诉讼检察履职服务保障地方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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蛮汉山属于大青山南支,连接了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和乌兰察布市凉城县,是一座生态资源的宝库,更需要我们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相互协作,共同推进大青山山脉整体的生态保护。”赛罕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乔万岭表示。

两地一山紧密相连,跨界生态呼凉同承。一幅山清水秀的美丽画卷将以此次协作为契机徐徐展开,昭示着“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

“水本无华,相荡乃兴潋滟。石孰有火?互击而闪灵光!”赛罕区人民检察院与凉城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各自区域特点和经验优势,以更加务实的共建举措,进一步实现资源共享、业务互通、品牌联建,促进基础再夯实、工作再创新,用结对协作实绩实效为天蓝、草绿、水清、土净、百姓宜居的美好生态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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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净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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