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法治网讯 (记者 郭星宇 王欣)城市的发展离不开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根据上级指示,要求各交管大队部署开展清理整治“僵尸车”专项行动。一季度以来,各大队积极行动,共清理“僵尸车”200余辆,为首府交通绿色发展扫除了障碍,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了活力。
依法依规治理不松懈
专项行动中,回民区大队民警仔细排查辖区公共停车场,深入回民区北垣西街、回民区滨河北路、回民区通道北路金太阳大酒店门口、北二环辅路交通小区门口、回民区大寺北街祥和三区、回民区公园东路等公共区域清理整治“僵尸车”,让公共空间“活起来”。
为什么要常态化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僵尸车”工作?3月18日,回民区大队副大队长田红飞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停车位紧张的城市区域,‘僵尸车’的存在,不但加剧了‘停车难’,而且妨碍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还易引发交通事故,有的‘僵尸车’还存在轮胎老化、电池漏液、燃油泄漏等情况,极易引发自燃或爆炸。所以,及时清理整治‘僵尸车’,不仅保障了公共安全,也改善了市容环境。”
该大队一中队指导员王哲说:“在清理‘僵尸车’工作中,如何判断车辆是否为‘僵尸车’,民警首先会观察车辆外观,如果车辆长时间未移动,车身会布满灰尘、出现锈迹,有的车辆轮胎也瘪了。经过初步判定之后,民警会通过警用平台查询车辆信息,查看车辆是否存在超过1年未检验、保险超过3个周期未续保等情况,然后根据查询信息联系车主,如果连续多次联系不到车主,民警会依法依规将车辆拖走处置。”
执法有力度也有温度
3月24日,玉泉区大队二中队在昭君路福利达市场南面汽车修理商铺沿线开展清理“僵尸车”执法行动。二中队中队长赵跃军带领民警排查到4辆占用公共停车位并达到报废标准的“僵尸车”。
记者看到一辆“僵尸车”里面堆满了货物,车轮已经泄了气。清理过程中,车主表示会立即自行处理并注销登记,不占用公共车位。赵跃军对其进行了警示教育,告诫车主一定要办理注销登记,不得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买卖、转借车辆,否则,一经查获会依法给予处罚。另外两辆车的车主也表示会尽快去做车辆注销登记,不上路行驶。
民警通过执法移动终端查询到另一辆“僵尸车”的所有人联系方式并致电,但始终无人接听,于是该车辆被清障车依法拖移。记者从执法移动终端上看到,该车有9次违法记录。对于这种情况,赵跃军向记者介绍:“该车辆已达到报废标准,车辆所有人应尽快处理违法行为,并办理车辆注销登记。”
在2月开展的执法行动中,民警发现玉泉区昭君路沿线种子公司部分临街商户对公共停车位管理存在认知偏差。经实地调研,商户占用公共停车位主要基于以下原因:为4月前后即将到来的苗木销售旺季提前占据门前公共停车位,将报废车辆作为苗木临时放置用具,缓解高峰期经营压力;部分畜牧用品商户长期在店面门口停放的报废车辆中放置畜牧饲料等经营产品,以达到提升店面辨识度与客源导流效果。
针对此情况,该大队对商户开展了普法宣传教育,同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拒不整改的依法实施清理。同时,该大队同步协调辖区街道办事处规划季节性临时集散场地,更好满足商户的经营需求。
据赵跃军介绍,对于日常工作中排查发现或接到群众举报的“僵尸车”,会及时登记台账。然后,通过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调取目标车辆号牌对应的登记信息,确认车辆所有人。对于登记为企业法人的车辆,需同步核查工商注册信息及企业存续状态。若车辆登记信息失效或关联方失联,要开展补充调查,对车辆最后停放区域开展实地勘查,走访周边居民、商户询问情况,寻找车辆实际使用人。经上述手段仍无法确认车辆权属的,依据相关规定,在完成现场取证、文书制作等法定程序后,依法清障拖移。
联合攻坚源头治理
谈到如何抓源头治理,达到绿色交通治理标准?玉泉区大队大队长包青山表示:“针对屡禁不止的私占公共停车位乱象,大队积极联合城管、街道等部门,成立专项工作组,联合执法攻坚,破解顽瘴痼疾。采取‘定点巡查+突击整治’模式,重点对商圈、学校、老旧小区等区域开展集中清理,依法清除障碍物,对侵占人行道的‘隐形地桩’等设施予以强制拆除,并及时清理‘僵尸车’。同时,强化巡查管控力度,增设‘延时巡查+错峰执勤’机制,对重点路段实施全天候监管,做到‘发现一处、清理一处’。”
在源头治理过程中,要站在车主的角度出实招、想办法。包青山继续说道:“在治理过程中,有的车主就是单纯想把‘僵尸车’当作库房使用,不理解民警的执法行为。面对此种情况,民警会主动讲解法律法规,告诉车主为什么不能占用公共资源。有的车主想报废车辆,但找不到具有合法资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对此,大队会主动为车主提供多家具有合法资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让车主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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