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11日电 外交部11日公布关于对美国通用原子航空系统公司、通用动力陆地系统公司采取反制措施的决定。全文如下:
关于对美国通用原子航空系统公司、通用动力陆地系统公司采取反制措施的决定
(2024年4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令第5号公布,自2024年4月11日起施行)
美国持续向中国台湾地区出售武器,严重违反一个中国原则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规定,严重干涉中国内政,严重损害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九条、第十五条规定,中方决定对参与向中国台湾地区出售武器的美国通用原子航空系统公司、通用动力陆地系统公司等后附《反制清单》列明的企业采取以下反制措施:
一、冻结在我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
二、对高级管理人员不予签发签证、不准入境。
本决定自2024年4月11日起施行。
附件:反制清单
外交部
2024年4月11日
附件
反制清单
一、通用原子航空系统公司(General Atomics Aeronautical Systems)
二、通用动力陆地系统公司(General Dynamics Land Systems)
北疆新闻: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新闻网站(客户端),内蒙古出版集团新华报业中心旗下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一类资质网站(客户端)。
北疆新闻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疆新闻”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疆新闻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疆新闻”,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疆新闻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bjwmaster@163.com。
版权声明:北疆新闻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48148811蒙ICP备16001043号-1
Copyright © 2016- 北疆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200009-1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