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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于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统筹做好学校和幼儿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和2022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联合发出“关于统筹做好2022年春季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记者注意到,通知特别提出了“加强进口冷链等重点食品原料管控”的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督促指导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严格把握进口冷链食品等重点食品原料的管理,完善食品追溯体系,查验留存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及消毒单位出具的消毒证明等,确保证物一致。

  同时,各地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督促校外供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督促指导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在开学前全面开展自查,加强对食堂承包或委托经营者的日常管理,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情况、加工制作场所环境和设施清洁消毒情况、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库存等重点检查厘清,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总结纠正,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在反对食物浪费,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方面,通知提出,各地教育、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反食品浪费教育和管理的督促指导,引导学生养成勤俭节约、珍惜粮食的文明用餐习惯。各地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减少加工制作过程中的食品浪费,做到烧熟煮透食品、生熟食品分开存放与加工、彻底清洗消毒餐饮具、按规定的温度和时间配送食品等,严控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的风险,保障学生饮食安全。

  此外,通知要求,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宣传教育,采取学生更易接受的趣味形式,借助更丰富的宣传手段,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教育,培养学生健康的饮食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引导学生科学营养用餐。鼓励学校公布学生餐带量食谱。大力推进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管理模式,接受社会公众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张楠

编辑:张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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