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16日电(记者陈旭)医疗救助体现社会温度。记者16日从北京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充分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北京市多部门出台政策,进一步健全北京市医疗救助制度,基本医保报销费用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完善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提高医疗救助支付比例和封顶线,守好不发生因病致贫的底线。
北京市医保局近日会同相关单位,陆续出台了《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家庭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等医疗救助惠民措施,巩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基本制度综合保障体系。
完善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北京市医保局表示,未享受社会救助的北京市户籍居民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一个自然年度内支出医疗费用,在经医保、保险和救助后,家庭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且符合相关因病致贫家庭认定条件的,可享受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同一自然年度内只可申请一次。
将基本医保报销费用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基本医保报销范围内个人负担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全部纳入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取消重大疾病救助病种限制,将重大疾病救助并入住院救助,同时提高住院救助保障水平。对参加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社会救助对象均予以门诊救助。
提高医疗救助支付比例和封顶线。医疗救助不设起付线,住院救助支付比例由80%提升至85%,全年救助封顶线由8万元提升至16万元;因病致贫家庭全年救助封顶线由8万元提升至15万元,按照3万元(含)以下30%、3万元以上至5万元(含)以下40%、5万元以上50%的比例分段给予医疗救助。全年可减轻医疗救助对象医疗费用负担约3.3亿元。
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按照“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不再扣除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金额。参加北京市基本医保的社会救助对象,在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后,可即时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北疆新闻: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新闻网站(客户端),内蒙古出版集团新华报业中心旗下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一类资质网站(客户端)。
北疆新闻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疆新闻”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疆新闻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疆新闻”,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疆新闻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bjwmaster@163.com。
版权声明:北疆新闻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48148811蒙ICP备16001043号-1
Copyright © 2016- 北疆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200009-1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