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6日电(记者于文静)日前,农业农村部印发通知,部署实施2023年公海自主休渔措施。自主休渔期间,我国所有鱿鱼钓、拖网、围网、敷网、罩网等远洋渔船(不含金枪鱼延绳钓、金枪鱼围网渔船)停止在休渔海域捕捞作业。
这是记者6日从农业农村部了解到的消息。
据了解,今年,我国将继续在西南大西洋、北印度洋、东太平洋公海部分海域实施公海自主休渔措施。我国远洋渔业作业海域中,所有目前尚无国际区域性渔业组织管理的公海海域(或鱼种)均已纳入自主休渔范围。
根据通知要求,今年实施公海自主休渔的时间和海域具体为:7月1日至9月30日,南纬32度至南纬44度、西经48度至西经60度之间的西南大西洋公海海域,赤道至北纬22度、东经55度至东经70度之间的北印度洋公海海域(不含南印度洋渔业协定管辖海域);9月1日至11月30日,北纬5度至南纬5度、西经95度至西经110度之间的东太平洋公海海域。
据悉,2020年以来,我国连续三年在部分公海重点渔场,实行自主休渔措施。自主休渔每年约涉及70家远洋渔业企业,700余艘次以鱿鱼为主捕品种的远洋鱿钓渔船、拖网渔船,均未发生违规行为。
据相关科研机构监测分析,在西南大西洋和东太平洋公海休渔海域,休渔后鱿鱼平均胴长显著增长,小个体比例明显下降,单船捕捞产量较休渔前也有一定提升。公海自主休渔有效养护了索饵生长阶段的鱿鱼群体,取得了良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北疆新闻: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新闻网站(客户端),内蒙古出版集团新华报业中心旗下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一类资质网站(客户端)。
北疆新闻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疆新闻”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疆新闻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疆新闻”,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疆新闻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bjwmaster@163.com。
版权声明:北疆新闻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48148811蒙ICP备16001043号-1
Copyright © 2016- 北疆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200009-1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