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今日头条
北疆观察
数字报刊
北疆新闻 > 国内 > 正文

  央视网消息:据云南省发改委网站消息,为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更好引导用户削峰填谷,服务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通知》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对云南省现行的分时电价政策进行完善:

  (一)适当扩大分时电价政策执行范围。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含地铁)牵引用电外,所有大工业用户和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上的一般工商业用户均执行分时电价。居民和农业用电不执行分时电价,居民充电桩分时电价另文明确。

  (二)优化峰谷时段。根据云南省电力系统运行实际情况,峰平谷时段各8小时,9:00—12:00、17:00—22:00为高峰时段,23:00—次日7:00为低谷时段,7:00—9:00、12:00—17:00、22:00—23:00为平时段。

  (三)统一浮动基价和浮动比例。分时电价以各电力用户市场化交易价格(代理购电用户以代理购电价格)为基准进行浮动,输配电价(含线损)、系统运行费用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不参与浮动。高峰、平时、低谷时段电价比为1.5:1:0.5,即高峰时段电价以平时段电价为基础上浮50%,低谷时段电价以平时段电价为基础下浮50%。

  (四)建立尖峰电价机制。1月、3月、4月、12月的每日10:30—11:30、17:30—18:30共2个小时执行尖峰电价,每年根据电力供需形势实时调整;尖峰时段电价在本月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根据省能源局和云南电网公司对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期间电力供需状况的研判,上浮比例可原则上不低于30%。

  (五)建立损益分摊分享机制。峰谷电价形成的资金损益,由执行分时电价的工商业用户分摊(分享),云南电网公司要单独归集、单独反映并按月清算。尖峰电价资金优先用于平衡电力尖峰资金需求,剩余部分由执行分时电价的工商业用户分享。

  (六)建立动态优化调整机制。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能源局,根据电力供需状况、系统峰谷特性、新能源消纳、经济运行情况等因素,评估执行效果,加强分析研判,对分时电价机制适时动态调整。

  《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北疆新闻: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新闻网站(客户端),内蒙古出版集团新华报业中心旗下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一类资质网站(客户端)。

编辑:方琳
69

北疆新闻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疆新闻”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疆新闻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疆新闻”,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疆新闻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bjwmaster@163.com。

内蒙古呼和浩特发布沙尘暴橙色预警

版权声明:北疆新闻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48148811蒙ICP备16001043号-1

Copyright © 2016- 北疆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200009-1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