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
2023年3月10日上午9时许,北京人民大会堂大礼堂。290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按下表决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批准了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形成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6天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全文公开发布,向着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宏伟目标,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扬帆破浪启新程。
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保障。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广泛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效治理国家和社会,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必须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党的二十大对深化机构改革作出重要部署,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意义重大而深远。“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集中部署。”2023年2月26日至28日,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审议通过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文是讲话的一部分。在这篇重要文章中,总书记深刻阐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重要目的、总体要求,对组织实施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针对性。
全面深化改革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动力,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重大动作。要站在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这篇重要文章精神,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同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同正在全党深入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把机构改革任务落到实处,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发展。
“系统性、整体性重构”
翻开《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第一段就开门见山阐明了新时代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原则,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党和国家机构职能实现系统性、整体性重构,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为继续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
2023年3月1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图为会议现场。 新华社记者 岳月伟/摄
党政机构属于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经济基础的要求。经济不断发展,社会不断进步,人民生活不断改善,上层建筑就要适应新的要求不断进行改革。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党和国家机构建设和改革。新中国成立后,在我们党领导下,我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逐步建立起具有我国特点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为我们党治国理政、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适应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各方面工作不断深入的需要,我们党积极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各方面机构职能不断优化、逐步规范,实现了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机构职能体系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机构职能体系的重大转变,推动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及职能配置提出了新的要求。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任务,下定决心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适应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要求。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全面深化改革,提出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明确提出要“统筹党政群机构改革,理顺部门职责关系”。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对深化机构改革作出重要部署,要求统筹考虑各类机构设置,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明确职责。党的十九大闭幕后,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政治局决定,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专题研究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担任文件起草组组长。
2018年2月,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专题研究机构改革问题,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在改革实施期间,习近平总书记自始至终关心指导,亲力亲为,亲自审定了改革组织实施方案和各部门工作方案,亲自签批各部门“三定”规定,亲自协调重大政策问题,涉及各类文件多达190多件。在一些改革的关键时刻、关键问题上,习近平总书记果断拍板、一锤定音。
2019年7月,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结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充分肯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取得的重大成效和宝贵经验,对巩固机构改革成果、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作出全面部署。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下,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取得重大成效和宝贵经验。
——整体性推进中央和地方各级各类机构改革,重构性健全党的领导体系、政府治理体系、武装力量体系、群团工作体系,系统性增强党的领导力、政府执行力、武装力量战斗力、群团组织活力,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主体框架初步建立,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得到有效落实,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机构职能体系更加健全;党和国家机构履职更加顺畅高效,各类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更加适应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需要;省市县主要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同中央保持基本对应,构建起从中央到地方运行顺畅、充满活力的工作体系;跨军地改革顺利推进;同步推进相关各类机构改革,改革整体效应进一步增强。
——探索和积累了宝贵经验,就是坚持党对机构改革的全面领导,坚持不立不破、先立后破,坚持推动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坚持中央和地方一盘棋,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相协调,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全过程。
实践证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战略决策是完全正确的,改革的组织实施是坚强有力的,充分体现出全党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充分反映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产生的良好政治效应,充分彰显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
“更好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会一劳永逸,需要根据新的使命任务、新的战略安排、新的工作需要,不断调整优化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使之更好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
“这次机构改革,是在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机构职能实现系统性、整体性重构基础上推进的,同时也是在党的二十大对今后5年乃至更长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战略部署的背景下研究谋划的。”
发展出题目,改革做文章。面对新时代新征程提出的新任务,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同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需要在巩固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改革,对体制机制和机构职责进行调整和完善。在这篇重要文章中,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明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重要目的、贯彻落实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将改革进行到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坚定决心信心。
——关于总体要求,就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为统领,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适应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适应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党中央机构、全国人大机构、国务院机构、全国政协机构,统筹中央和地方,充分利用各方面有利条件,充分考虑各种风险挑战,坚定推进一些重点领域的机构职责调整”。
——关于重要目的,习近平总书记鲜明强调,“继续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目的是推动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领导在机构设置上更加科学、在职能配置上更加优化、在体制机制上更加完善、在运行管理上更加高效”;“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一个重要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从机构职责上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和最大制度优势。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对这次机构改革,习近平总书记从两个方面阐明相关部署:一是“设立新的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组建新的党中央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在重要领域设立新的党中央派出机关,就是为了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加强党中央对重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明确要求“党中央职能部门、办事机构、派出机关要带头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立足职责定位,加强协调配合,更好发挥作用”。二是“在金融管理体制、科技管理体制、社会管理体制、数据管理体制、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在港澳工作体制、‘三农’工作体制、老龄工作体制等方面对机构设置和职责配置作了比较合理的设计和安排”。这些调整是在分析我们面临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基础上提出的解决方案。“下一步,关键是要对标党中央赋予的职责任务,切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高效履职尽责。”
——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自觉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行动,确保机构改革方案贯彻落实不打折、不变形、不走样”。“三定”规定,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承担着约束机构编制、规范权力运行的功能,对于稳定和确定各部门职责发挥着重要作用。总书记特别强调要“严格依据机构改革方案制定和执行部门‘三定’规定”。“‘三定’规定作为党内法规和部门履职的基本依据,事权在党中央。‘三定’规定经党中央批准后,部门就要严格按此履行职责、开展工作,以高水平的履职能力和高质量的工作实绩作为检验机构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准。”
“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推进”
组建中央金融委员会、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中央科技委员会、中央社会工作部、中央港澳工作办公室;设立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全国政协界别增设“环境资源界”……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正在平稳有序推进。
“搞好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至关重要。”在这篇重要文章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继续运用好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探索和积累的“宝贵经验”,把住要害和关键,把工作做深做细,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推进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并从五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加大统的力度”。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我们打的一次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性战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任务复杂艰巨。习近平总书记对不同层级和部门提出明确要求:“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领导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牵头抓总、加强统筹协调,设立协调机制”;“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负责本系统机构改革实施工作,地方机构改革由省级党委统一领导”;“党中央、国务院分管领导同志是各自分管领域机构改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同分管的涉改革部门领导班子共同研究细化落实方案,抓好动员部署、谈心谈话、转隶组建、职能调整等关键环节”;“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国务院办公厅等部门也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协同做好相关工作”。
二是“坚持稳的基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这次机构改革涉及部门较多、触及的问题较深,要谋定而后动。新组建部门的领导班子要尽快配备到位,尽快熟悉本部门职责定位和任务要求,按照先转隶、再做“三定”规定的次序,抓紧组建机构、配齐人员、集中办公,确保平稳过渡、有序转隶、无缝衔接。对涉及面比较广、情况比较复杂的改革任务,要在党中央作出的顶层设计基础上认真研究拟订专项改革方案,细化相关政策措施,按程序报批后再组织实施。中央和地方机构改革在工作部署和组织实施上要有机衔接、有序推进。总书记明确了时间表:“中央层面的改革任务力争在2023年年底前完成,地方层面的改革任务力争在2024年年底前完成。”
2023年5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挂牌,我国金融监管机构改革迈出重要一步。图为当日媒体记者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门前拍摄。 新华社记者 李鑫/摄
三是“做好人的工作”。改革落实关键在人。人心稳、改革进,人心顺、改革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正确对待利益格局调整和个人进退留转,积极支持改革,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
四是“执行严的纪律”。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一场自我革命。习近平总书记曾经鲜明强调:“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要动奶酪的、是要触动利益的,也是真刀真枪的,是需要拿出自我革新的勇气和胸怀的。”在这篇重要文章中,总书记再次响鼓重槌:“涉及机构变动、职责调整的部门,要自觉服从大局,确保机构、职责、人员等按要求及时调整到位,不允许懈怠迟滞拖延,更不允许搞变通作选择。严禁上级主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严禁突击提拔干部,严肃财经纪律,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加强监督和执纪问责,严肃查处机构改革工作中的违纪违规问题,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是“做到于法有据”。改革与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要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机构改革,需要制定、修改或废止法律的,主责单位要主动同立法机构衔接。立法机构要统筹做好相关立改废释工作。”
“又踏层峰望眼开”。一路走来,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始终同党领导人民进行的艰苦奋斗和创造的辉煌成就相伴相随,始终同党领导人民开辟的前进道路和积累的宝贵经验互促共进。新征程上,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一定能完成好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各项任务,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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