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北京7月22日电(记者刘坤)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21日印发《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要求进一步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优化汽车购买使用管理制度和市场环境,更大力度促进新能源汽车持续健康发展。
《措施》提出,优化汽车限购管理政策。鼓励限购地区尽早下达全年购车指标,实施城区、郊区指标差异化政策,因地制宜增加年度购车指标投放。支持老旧汽车更新消费。鼓励各地加快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违规非标商用车淘汰报废。鼓励各地综合运用经济、技术等手段推动老旧车辆退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各地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等政策措施。
《措施》明确,加强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加快乡县、高速公路和居住区等场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积极开展公共领域车辆换电模式试点,支持城市公交场站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降低新能源汽车购置使用成本。落实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的政策措施。
此外,《措施》还提出,加大汽车消费信贷支持。持续缓解停车难停车乱问题。鼓励各地有效扩大停车位供给,合理制定停车收费政策。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夜间道路停车位等。
光明日报北京7月22日电(记者刘坤)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21日印发《关于促进电子产品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电子产品消费是实物消费的重要品类。近年来,电子产品数字化、智能化发展趋势明显,由“有”向“优”的消费升级潜力旺盛,但仍面临换机周期延长、部分群体渗透率偏低、回收渠道不畅等问题。
《措施》提出,加快推动电子产品升级换代。加快电子产品技术创新,打造电子产品消费新场景,着力消除电子产品使用障碍。大力支持电子产品下乡。持续推动家电下乡,完善电子产品销售配送体系,开展绿色智能电子产品展销活动。打通电子产品回收渠道。规范电子产品回收制度,推动集中回收、远程回收,合理保障电子产品回收临时场地需求。
此外,在优化电子产品消费环境方面,《措施》明确,切实加强隐私保护。加快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加快数据脱敏、合规利用的政策和行业标准制定,依法打击企业不当利用个人隐私行为。完善质量标准体系。加快建立健全智能电子产品标准体系,实现不同类型、不同品牌的智能家居和可穿戴设备等电子产品互联互通。积极引导消费者更换老旧家电、高能耗家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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