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上海和北京之后,一线城市广州也落实了公积金“认房不认贷”政策。另外,相比北京上海,广州的政策更进一步,首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原来的30%降至了20%。
11月14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提及,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以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的《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显示家庭已拥有住房套数核算。也就是说,此前有过贷款或者购房记录的无房家庭,现在购房已经可以被认定为首次购房,可以享受首次购房的首付比例优惠。例如,对于有“卖一买一”置换需求的家庭,置换房屋时通过公积金贷款,已经可以享受首次购房的低首付比例优惠。
《通知》明确,对购买广州市首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原本为30%);对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或住房贷款记录已结清,且在广州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对有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在广州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另外,官方对《通知》的内容还进行了解读: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仅计算广州市住房,外地住房不计算;全国范围内的住房贷款记录(无论是否已结清)不再影响住房套数认定;购买广州市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计算家庭名下住房套数时,已卖出且已不在家庭名下的住房不计入;购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没有区别,适用相同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正在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未办理过户抵押,则可以向原贷款办理网点提出按《通知》政策办理的诉求,进行资料修改或者撤销贷款后重新申请。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此前“认房不认贷”主要是在住房商业贷款中得到体现,本次政策颁布之后,“认房不认贷”已经覆盖到公积金贷款领域,有助于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释放。
自8月末、9月中旬出台房地产新政后,广州商品住宅成交面积出现明显回升,中指研究院数据显示,2023年10月,广州新房成交约71.2万㎡,同比上升35.2%,但进入11月,政策影响开始减弱,新房市场热度有所降低,周度新房成交面积环比已连续2周下降。
中指研究院华南分院总经理杨红侠表示,本次广州发布公积金贷款新政,将进一步促进市场刚性以及改善性需求的有效释放。广州公积金新政出台,向市场释放积极信号,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提振购房者置业情绪,促进广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房地产销售下滑,而职工公积金照常缴纳,导致公积金池子水位比较高,从政策制定的角度来看,必然会考虑如何更好地利用这一部分被低效甚至闲置的资金。”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李宇嘉表示,公积金贷款利率比较低,更能激发购房热情,公积金贷款优化政策的执行是大趋势。
相比之下,广州公积金在“认房不认贷”政策的执行上,比商业贷款步子迈得更大一些,因为当前广州首套住房商业贷款的首付比例普遍需要30%,仅少部分银行可以20%;已经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再次买房,商业贷款的首付需要40%。“因为地方对公积金政策的自主权更大一些。”李宇嘉说。
与此同时,李宇嘉表示,需要客观看待上述政策的效果,“会释放一部分需求,但这部分需求的规模不是特别大”。李宇嘉认为,广州公积金贷款新政能否对楼市起到较大的作用,取决于缴存职工能否贷到足够的额度。在个人和家庭贷款额度有限制的情况下(个人最高贷60万,家庭最高贷100万),在广州买房大概率还是需要采取“公积金+商业”组合贷的形式,政策的效应可能没有那么高。另外,能获得这么高的贷款额度的,多数是体制内的工作人员,或者是国企、事业单位的员工,这部分人群大多已经买了房(主要是新入职的员工会释放一部分需求),而真正需要公积金,低利率贷款的主要是新市民、年轻人和外来人口,但这部分人群缴存余额少,缴存比例低,很难获得足额的贷款。
相比商业贷款首付比例,当前广州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相对较低,对于组合贷的首付比例是按照公积金贷款规定的标准执行,还是商业贷款标准执行,官方没有明确。有房产中介对第一财经表示,得看银行如何执行,具体要咨询住房公积金中心之后才知晓。另外,也有房产中介表示,组合贷款要按照商业贷款的标准执行,首付2成需要纯公积金贷款才可以执行。
因为广州市不少房源的贷款金额都会超过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需要采取组合贷款,有房产中介表示,如果首付比例按照商业贷款的标准执行,该政策对按揭贷款超过100万元的房产交易没有太大影响,对楼市的影响也不大。
另外,根据中指研究院统计的数据,截至11月13日,今年各地已出台的公积金相关政策超250条,已有三十余城对公积金贷款“认房又认贷”标准进行优化,其中超二十城执行公积金“认房不认贷”(包括上海、北京),多地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北疆新闻: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新闻网站(客户端),内蒙古出版集团新华报业中心旗下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一类资质网站(客户端)。
北疆新闻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疆新闻”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疆新闻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疆新闻”,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疆新闻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bjwmaster@163.com。
版权声明:北疆新闻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48148811蒙ICP备16001043号-1
Copyright © 2016- 北疆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200009-1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