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制药是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记者从国家卫生健康委获悉,国家卫生健康委日前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医保局、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等部门组织专家对国内专利即将到期及临床供应短缺(竞争不充分)的药品进行遴选论证,制定《第三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
第三批目录收录39个品种,涉及75个品规、13种剂型,覆盖抗肿瘤药及免疫调节剂、抗感染用药、神经系统用药、放射性诊断剂、心血管系统用药等12个方面治疗用药。
据介绍,第三批目录以临床用药需求为导向。一是填补国内临床用药空白。第三批目录收录的多个药品为境外已上市,境内未上市品种。二是提高药品可及性。第三批目录收录的部分药品,虽然同作用机制药品已经在境内上市,但由于临床需求量大,存在供应短缺的风险,因此也纳入鼓励仿制的范围。三是鼓励创新制剂技术。第三批目录收录的药品剂型除了有传统的片剂、胶囊剂外,还收录了缓释注射剂、干混悬剂、舌下片等新型药物制剂,以及儿童适宜的剂型和新的复方制剂。四是提高临床诊断准确性。
记者了解到,此前,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相关部门已先后发布2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对目录内药品的研发上市起到了有效的鼓励与引导作用。目前,目录内33个品种已获批上市,覆盖抗感染用药、抗肿瘤药及免疫调节剂、神经系统用药等15个方面治疗用药,其中包含7个罕见病用药。
国家卫生健康委表示,国家卫生健康委将适时组织相关单位和行业学协会、有意愿的经营主体,加强多方政策沟通、技术咨询和工作协调,更好支持引导企业研发、注册和生产临床需要的高质量仿制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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