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和每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最高人民法院3月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介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医保骗保犯罪定罪处罚、法律适用等相关问题,严惩医保骗保犯罪,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指导意见》规定,医保骗保刑事案件,是指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犯罪案件。医疗保障基金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医疗救助基金、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居民大病保险资金等。
《指导意见》规定,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虚构医药服务项目、虚开医疗服务费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等行为,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对组织、策划、实施人员,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定点医药机构通过实施前款规定行为骗取的医疗保障基金应当予以追缴。
《指导意见》规定,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医用耗材等,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等行为,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医保骗保犯罪案件呈现新情况新特点
近年来,医保骗保犯罪出现虚开费用单据、串换药品、冒名就医、购药及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转卖药品等新情况、新特点,团伙化、专业化特征明显。
医保骗保犯罪所涉罪名集中化,主要为诈骗罪。医保骗保犯罪涉及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贪污罪等多个常见罪名,其中,诈骗罪占93.65%。
医保骗保手段多样化 职业骗保专业化
实践中,医保骗保犯罪手段主要有伪造证明材料、虚开费用单据、虚构医药服务、分解项目、串换药品、冒名就医、购药及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转卖药品等,各种犯罪行为相互交织,部分职业骗保人组织化、分工化程度越来越高,团伙化、专业化特征明显。
《指导意见》要求,把追赃挽损贯穿办理案件全过程和各环节,加大财产刑的判处和执行力度,并对行为人实施医保骗保犯罪所得一切财物,依法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全力追赃挽损,最大程度减少医疗保障基金损失,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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