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3月7日上午,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对国务院提交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2024年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审查。会议通过了《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和《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这两个审查结果报告将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提交大会主席团。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是好的。国务院提出的2024年计划草案,符合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十四五”规划纲要要求,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政策取向、具体措施基本协调匹配,总体可行。建议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国务院提出的2024年预算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符合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符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宏观调控总体要求,主要收支政策基本协调匹配,符合预算法规定,总体可行。建议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中央预算草案,同时批准2024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172689.2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95185.0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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