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4月24日电 (周静圆)每年4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三,是“国际导盲犬日”。今天,是第十五个“国际导盲犬日”。
导盲犬是视障人士出行、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工具,是视障人士的“第二双眼睛”。导盲犬是经过严格筛选和训练的、具备专业工作能力的、有自己社会分工和社会角色的工作犬。
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保障盲人携带导盲犬出行的权利。2023年9月1日起施行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交通运输设施和公共交通运输工具的运营单位应当为残疾人携带导盲犬、导听犬、辅助犬等服务犬提供便利。
对此,中国盲人协会主席李庆忠表示,让导盲犬来导引“无障碍”文明,让导盲犬及其身后的用犬人真正“无障碍”地融入社会,彰显我们社会文明的新进展。
关心导盲犬,关爱视障人士,与爱同行。
海报设计:趣动全媒体工作室 杜佰鸾
图片来源:中国导盲犬大连培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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