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18日电 (记者孙秀艳)近日,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完善异地就医结算,强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通知》就加强异地就医备案管理、合理确定异地就医结算报销政策、强化就医地管理、优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服务、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监测、完善异地就医基金监管机制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在加强异地就医备案管理方面,《通知》完善了异地就医备案办理流程,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保障多种渠道备案的材料统一,做好备案告知服务。同时,《通知》要求严格执行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政策,强化异地就医备案管理,细化办事承诺方式,完善容缺受理服务关键要素。对于各省异地就医备案政策有重大调整的,明确要求省级医保部门做好请示报告工作。
在合理确定异地就医结算报销政策方面,《通知》要求各地合理确定跨省异地就医差异化结算报销政策,针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少于6个月、参保人异地就医需求多的地区提出更加具体的要求,在做好基金运行风险评估的同时,及时完善异地就医结算报销政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水平应与参保地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保持合理差异。
《通知》还要求各地加强日常监测,定期开展异地就医结算运行分析,及时发现基金使用异常情况,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 人民日报 》( 2024年09月19日 0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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