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至10月13日,教育部在四川大学举办首次全国校外培训执法培训班。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有关部门同志、相关专家学者参加授课。全国32个省份、9个“双减”改革试点城市校外培训监管部门负责同志,部分市、县校外培训骨干执法人员参加培训。
培训班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推进中央“双减”决策部署,解读宣传《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全面推进校外培训依法治理,规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行为,提升校外培训执法效能,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培训班设置了法治理论、专业知识、实践演练、交流研讨等内容模块,指导各地充分认识校外培训执法的重要意义,明确校外培训执法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对处罚原则和适用、实施机关和管辖、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处罚程序和执行、执法监督等内容进行培训;同时,进行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案卷制作培训,交流各地校外培训执法实践经验,探索校外培训执法部门协同有效模式,研讨校外培训行政执法有效路径。
培训班同时对深化校外培训执法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地准确理解《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的核心要义,通过层层开展培训,全面提升校外培训执法业务水平;通过深入开展校外培训执法实践,不断总结形成校外培训依法治理经验;通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使校外培训在法治轨道上平稳运行;通过全面贯彻落实《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让合规者受到保护,让违法者付出代价,久久为功推进中央“双减”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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