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其中,2025年前重点任务包括实行部分进口商品零关税政策。对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实行正面清单管理,允许岛内免税购买。对实行“零关税”清单管理的货物及物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清单内容由有关部门根据海南实际需要和监管条件进行动态调整。放宽离岛免税购物额度至每年每人10万元,扩大免税商品种类。(李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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