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人民银行等六部委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 支持稳外贸稳外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生效。
为全面贯彻落实330号文精神,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邀请人总行全面宣讲和深入解读政策内涵,为内蒙古自律机制各成员单位因地制宜推进人民币结算便利化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作为自律机制牵头行,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第一时间拟定实施方案,在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的大力支持下,在25家成员单位的全力配合下,经过多轮探讨与评估,同步推出了《内蒙古自治区自律机制优质企业跨境人民币业务便利化实施方案(试行)》,该方案首批惠及34家区内优质诚信企业,名单内优质企业无需逐笔提交真实性证明材料,仅凭《跨境人民币结算收/付款说明》或收付款指令便可办理货物贸易及服务贸易等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进一步简化了企业操作流程,提升了资金支付效率,优化了客户体验。
中行内蒙古分行及时传导、率先践行新政,通知发布当日成功实现新政业务首发,为二连浩特某初做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矿业企业开通电子渠道,通过审核企业提交的电子单证,助力企业足不出户完成蒙古进口萤石13,090元交易,大大降低企业的"脚底成本",提高办事效率,让企业充分享受到人民币便利化新政福利。
下一步,内蒙古自律机制将继续在人民银行的指导下,各成员单位共同努力,持续推动各项便利化政策红利落地;深度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切实落实“六稳六保”工作要求,服务实体经济,助力内蒙古自治区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迈上新台阶!(韩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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