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1日电 (欧阳易佳)海洋是生命的摇篮,海洋孕育了生命,连通了世界,促进了发展。海洋对于人类社会的生存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记者从生态环境部近日举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即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行。
海洋环境保护法有哪些新的提法和亮点?对我国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有怎样的意义?生态环境部接下来将开展哪些配套工作来推进“立改废”工作?
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赵柯介绍,我国是海洋大国,我国大陆海岸线1.8万多公里、海岛岸线1.4万多公里、主张管辖的海域面积约300万平方公里,约占陆地面积的三分之一。
赵柯表示,党中央高度重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强国建设。“海洋环境保护法就涉及到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强国建设。建设海洋,发展海洋,要走出去,从浅蓝走向深蓝。”
“在海洋环境保护法制定过程中,我们配合立法机构,积极推动海洋环境保护法的修订,顺利完成了修法任务。” 赵柯介绍,新海洋环境保护法聚焦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突出问题,坚持陆海统筹、区域联动,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系统强化海洋监督管理。
赵柯认为,新海洋环境保护法具有保护和改善海洋生态环境,保障生态安全;让人民群众享受到碧海蓝天、洁净沙滩,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维护国家的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的意义。
赵柯介绍,下一步将从法治建设的角度重点做好以下的工作:
第一,组织宣传,起草宣传贯彻海洋环境保护法的通知,要求地方涉海省份做好海洋环境保护法实施的准备。
第二,组织制定新海洋环境保护法相关的配套文件。比如,可以向海洋倾倒的废弃物名录、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入海排污口设置实施导则等,需要与海洋环境保护法配套,保障其实施。
第三,推动制修订与海洋环境保护法相配套行政法规,通过制修订配套的行政法规,切实将海洋环境保护法的制度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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