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月11日电 (记者孙红丽)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商务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提升加工贸易发展水平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六个方面提出12项政策措施。
1月11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束珏婷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加工贸易是我国开放型经济和对外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加工贸易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为带动就业、助推贸易大国进程、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等作出了重要贡献。
束珏婷指出,近年来,国内外环境发生深刻变化,传统加工贸易规模和在外贸中的比重有所下降,但加工贸易仍然是巩固提升我国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地位,拉动中西部、东北地区外贸增长的重要动力,对稳外贸稳外资、维护产供链稳定发挥重要作用。
束珏婷介绍,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各相关部门、各地方抓好《意见》落实。一是完善部门配套举措,建立部门间联系配合机制。指导地方出台有针对性的细化措施。
二是推动加工贸易梯度转移。目前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加工贸易占全国比重已近30%,比2017年提高了5.8个百分点。商务部将继续高质量培育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承接载体,建设完善产业交流对接机制。
三是促进保税维修等新业态发展。会同相关部门加快推动符合条件的保税维修项目落地实施,促进企业延长产业服务链条,带动高质量就业,提升综合竞争力。
四是充分发挥加工贸易大省的主力军作用。2023年1-11月,前十大加工贸易省市进出口额占全国比重接近85%。商务部将鼓励和支持地方持续加强对重点加工贸易企业的服务,结合本地实际,强化要素保障,为加工贸易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北疆新闻: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新闻网站(客户端),内蒙古出版集团新华报业中心旗下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一类资质网站(客户端)。
北疆新闻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疆新闻”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疆新闻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疆新闻”,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疆新闻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bjwmaster@163.com。
版权声明:北疆新闻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48148811蒙ICP备16001043号-1
Copyright © 2016- 北疆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200009-1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