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5月9日电 (记者杨曦)5月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有关情况。据介绍,本次普查开展了地震、地质、气象、水旱、海洋、森林草原火灾6大类、23种灾害风险和综合风险评估区划,将全国划分为6个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大区、30个综合风险区和90个风险防治亚区,首次形成了覆盖国家、省、市、县四级的评估区划成果。
《公报》显示,我国已对18万余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信息进行了更新,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国共登记在册滑坡隐患点13.2万处、崩塌隐患点8.2万处、泥石流隐患点3.3万处。在地质灾害评估区划方面,全面完成1∶100万的全国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工作,形成了系列区划成果。其中,全国地质灾害极高风险区面积为35.6万平方千米,高风险区面积为83.3万平方千米,中风险区面积为92.5万平方千米,分别占全国陆地面积的3.7%、8.7%和9.6%。全国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面积为288万平方千米,次重点防治区面积为372万平方千米,分别占全国陆地面积的30%和38.7%。
《公报》显示,我国已经完成全国沿海风暴潮、海浪、海啸、海冰、海平面上升5个灾种致灾要素调查,形成1978年~2020年致灾孕灾要素数据集。调查评估海堤、海港、海水养殖区、滨海旅游区4类海洋灾害主要承灾体1.39万个(段),排查重点隐患6000余处,形成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数据集、重点隐患数据集和空间分布图集。在海洋灾害风险评估区划方面,综合评估全国沿海11个省份219个县(市、区)的风暴潮、海浪、海啸、海冰、海平面上升5个灾种灾害风险空间分布,形成国家级1∶100万、省级1∶25万、县级1∶5万海洋灾害风险评估区划图集。
据悉,自然资源部作为这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主要成员单位,全面完成了全国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和海洋灾害风险普查。同时,遵循“边普查、边应用、边见效”原则,积极深化普查成果的落地应用。其中,地灾风险普查成果已应用于群测群防、监测预警、综合治理、防治规划等常态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以及精细调查、风险双控等“十四五”期间的地质灾害防治重点任务;海洋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已应用于国土空间规划、海岸带保护修复等自然资源主体业务体系,在沿海大型项目建设、空间布局中统筹考虑海洋灾害风险,实现海洋灾害源头管控。此外,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将地质灾害和海洋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应用于国土空间规划,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作用,推动实现灾害风险源头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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