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18日电(记者申铖)为进一步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财政部18日对外发布通知,明确全面强化制度执行,提出了落实资产管理职责、夯实基础管理工作、规范资产管理行为、推动资产盘活利用、用好一体化系统等举措。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涉及面广、类型多样、情况复杂。通知明确,落实资产管理职责,强化管理制度执行。各级财政部门、各主管部门和各单位应当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规定,落实“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直接支配”的资产管理体制,进一步提升资产管理效益。
通知提出,夯实基础管理工作,确保家底清晰准确。各主管部门、各单位要严格做好各类资产登记和核算,所有资本性支出应当形成资产并予以全程登记,准确完整登记资产信息卡,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及时准确进行会计核算,避免已取得或已处置资产不做账务处理、已交付使用的在建工程未按照规定转入相关资产、无形资产未按照规定入账等问题。要落实资产定期盘点制度,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确保账实、账卡、账账相符。
通知要求各主管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标准配置资产,严禁违规超标准配置资产;没有明确规定配置标准的,要结合单位履职需要、资产存量、使用状况和财政承受能力,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合理配置。
在推动资产盘活利用方面,通知明确,各单位要优化在用资产管理,最大限度发挥在用资产使用价值,切实做到物尽其用。要及时掌握资产闲置、低效运转等使用情况,建立待盘活资产台账并动态更新,结合资产实际情况制定盘活方案。
北疆新闻: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新闻网站(客户端),内蒙古出版集团新华报业中心旗下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一类资质网站(客户端)。
北疆新闻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疆新闻”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疆新闻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疆新闻”,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疆新闻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bjwmaster@163.com。
版权声明:北疆新闻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48148811蒙ICP备16001043号-1
Copyright © 2016- 北疆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200009-1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