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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3月28日电(记者张千千、李延霞)为加强对货币经纪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经纪行为,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高质量发展,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形成《货币经纪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货币经纪公司是指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专门为金融机构之间的金融交易活动提供经纪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征求意见稿适度提高了注册资本金最低要求,优化调整出资人准入资质条件,增加财务状况、权益性投资比例、金融从业人员比例等要求;适度拓宽业务范围,允许货币经纪公司开展黄金市场交易的经纪业务,明确货币经纪公司可以依法合规利用经纪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市场行情数据,向客户提供数据服务。

此外,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经纪业务品种的准入要求,对于有业务准入要求的必须取得相关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的许可或备案。同时进一步强化风险监管,加强经纪行为监管。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货币经纪公司试点管理办法》2005年发布以来,在引领货币经纪公司提高金融市场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经过多年发展,货币经纪公司服务金融机构的种类和数量不断增加,行业发展发生显著变化,现行办法已无法满足货币经纪公司高质量发展和监管需求。为此,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形成征求意见稿,并将根据各方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适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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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方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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