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为索要大学学费和生活费,将父亲告上法庭。近日,昆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
据了解,被告李某乙与原告李某甲系父女关系。李某乙与李某甲的母亲离婚后,李某甲一直随母亲生活。李某甲受母亲影响,对李某乙心怀怨恨,冷漠对待。李某甲高中毕业未与父亲商量,考取了民办大学,学费昂贵。李某乙因李某甲对其态度冷漠,在支付完法定抚养费后对李某甲大学费用不闻不问。李某甲将父亲诉至法院,要求父亲支付其上大学的学费和生活费。法官组织双方调解,李某乙以不是法定义务为由,拒绝向李某甲支付费用。法官了解到,李某乙工作稳定,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可以支付李某甲的大学费用,但考虑到支付大学学费并非父母的法定义务,所以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从法理、情理两方面打开双方心结,最终,父女俩放下隔阂,重拾亲情,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法官表示,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肉亲情是人的天性,不要因为父母的离异导致亲情割裂。“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不要以为离婚了对孩子的责任就是每月的抚养费。金钱不是万能的,金钱不能代替与孩子的骨肉亲情。任何感情如果不加以经营,都会慢慢消逝。如果有经济能力,希望离异父母能够助子女完成学业。”办案法官说。(记者 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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