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疆新闻网消息(记者 刘嫱)2020年6日13日晚间,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新城大队四中队在润宇路口设卡查处酒驾及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
执勤过程中对讲机突然呼喊“有一辆车开到道牙子上了”,四中队民警立即上前将车拦截,并询问驾驶员是否饮酒,驾驶员称喝了点啤酒。
民警随即将其带回岗亭进行酒精测试,结果为每100毫升酒精含量为110毫克,已经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民警在讯问中得知,该驾驶员在烧烤店喝完酒后,已经叫了代驾,因代驾迟迟未到,自己的车又挡住了其他车出入,于是便自己驾驶将车挪开,并打算直接开回家,就在这时,看到有交警查车,立马打方向盘将车拐到道牙子上躲避,被四中队民警查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2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4款规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青城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饮酒驾车害人害己,一定要引以为戒,切勿有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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